亞太日報編譯 暮又
歐盟專員蒂埃裏·布雷頓在週日接受英國《金融時報》採訪時表示,歐盟或許會制定一項新規定來嚴厲監管美國科技巨頭。
布雷頓表示,歐盟正在制定的新的法律包括懲罰性措施,比如如果互聯網公司的市場主導地位比重過大,損害了顧客或是小微競爭對手的權益,就迫使它們拆分並出售其歐洲業務。
另一項嚴厲懲罰是,歐盟可能將互聯網公司完全驅逐出歐洲單一市場。布雷頓說,這些措施只會在極端情況下使用,但並沒有詳細說明什麼纔是極端情況。
布雷頓將一些科技巨頭的實力與金融危機前那些大銀行的實力相比,並且表示:“我們對這些大企業的監管力度就要提升到像是監管銀行系統一樣。”
由於在網上發佈非法內容和虛假信息的問題在一些國家引起了公衆的關注。歐盟也規定了一套評級體系,這套體系將對企業進行評分,包括稅務合規情況以及他們刪除非法內容的速度。在今年早些時候,歐盟就一項新的數字服務法案發起了一次公衆諮詢,旨在提供一個更加現代化的法律框架來管理髮布的內容。這項法案一旦實施,歐盟將被賦予更多的權力。
不過這些提案都還沒有最終定稿,一旦提交終稿,就會得到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的批准。布雷頓說,有關制定新法律的初稿將在今年年底完成。
而且歐洲並不是唯一一個要對互聯網公司加強監管的地方。
特朗普正試圖推行他在5月份簽署的一項行政命令,該命令將削弱美國第230條款目前給予互聯網公司的法律保護。1996年《通信規範法》的第230條保護互聯網公司無須爲第三方或用戶在他們平臺發佈的內容承擔責任。在今年,美國司法部發布了一項意見書,該意見書認爲,目前的互聯網行業發展狀態已經和1996年頒佈條款時大不相同,是時候修改互聯網公司免責條款了。
而布雷頓則表示,歐盟並不打算讓互聯網公司對其用戶發佈的內容負責。
(來源:亞太日報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