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衆議院當地時間25日表決通過“平等法案”,禁止在就業、住房、教育等領域歧視LGBT(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者)羣體。
在當天的投票中,224票贊成、206票反對。全部民主黨議員投票贊成,另有3名共和黨議員加入民主黨陣營投票贊成,其餘共和黨議員投票反對。
據悉,該法案將對美國“1964年民權法案”進行補充,除不得歧視黑人、少數族裔和女性外,將加入不得針對不同性取向和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者採取歧視行爲。該法案被視爲對LGBT羣體的全面保障。
該法案的重要支持者、民主黨議員、也是公開同性戀者西西里尼當天表示,“非常興奮”該法案得到總統拜登的支持。“所有美國人都應該得到尊重和尊嚴,該法案將保證LGBT羣體可以在法律層面不受歧視地生活。”
相比於民主黨的全力支持,絕大部分共和黨議員對該法案持反對態度。他們認爲該法案使生物學意義上男性可以進入女性洗手間等私密空間並且參加女性體育運動,是對女性權利的侵犯,同時該法案也將妨礙宗教自由。
保守派共和黨議員比格斯稱,該法案否定了“只有男性和女性兩個性別的生物學事實”,也是對言論自由、宗教自由等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證權利的侵犯。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民主黨人舒默當天表示,參議院將於近日對該法案進行表決。美國總統拜登對該法案也表示支持,稱該法案是保證“美國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重要一步”。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