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 | 強迫14歲女孩繼續懷孕,美國嚴酷墮胎法真的人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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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 Hannah

2021年9月1日,美國德克薩斯州正式實行一項禁止6周齡墮胎的法律——德克薩斯州參議院第八號法案,英文縮寫:SB 8,成爲自1973年羅夫案以來該國最嚴格的法律之一。

它規定懷孕超過6周就不允許墮胎,連強姦和亂倫的情況也不例外。而通常情況下,懷孕6周時,很多人根本還沒發現自己懷孕了。

此外,該法案還賦予普通公民起訴墮胎診所和在懷孕6周後“協助或慫恿墮胎者”的權利,勝訴的人將至少可以拿到1萬美元,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德克薩斯州的墮胎服務提供者不得不拒絕尋求墮胎的患者。布萊爾·庫欣的診所也不例外。

布庫欣在德克薩斯州麥卡倫工作,她說,“趕走別人”真的很難。自9月以來,她不得不拒絕一些病人,其中包括兩個14歲的女孩。

兩個14歲的女孩在同一天出現在麥卡倫的診所。庫欣說,兩人都沒有墮胎的資格。在她把她們打發走之後,她對員工說:“即使是制定這項法律的人強烈反對墮胎,但怎麼能通過強迫一個14歲的女孩繼續懷孕來懲罰她呢?”

該法律規定,醫生必須將被起訴的可能性置於病人的個人意願之上。

庫欣說:“我認爲我們最大的壓力就是趕走那些我們很容易治療的人。

她必須告訴她的病人,在德克薩斯州懷孕六週後不能合法墮胎。需要墮胎的人只能嘗試其他方法,比如使用藥物或到其他州去。

但對於麥卡倫市的許多病人來說,離開州是不可能的。麥卡倫市位於德克薩斯州南部,距離美墨邊境只有8英里。如果要前往鄰近的州必須穿越廣袤的德克薩斯州,這對很多人來說是不可行的。

“這真的很難,因爲我瞭解人們的處境,”庫欣說。

(來源:亞太日報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