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稱日本政府爲海自艦艇武力護航開綠燈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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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稱,圍繞向中東海域派遣自衛隊艦船一事, 日本政府提出了新的見解,即當日本船隻和海上自衛隊護衛艦同時航行並處於其保護之下時,自衛隊可以使用武器還擊來自外國組織對民船的襲擊。防禦行動被定義爲正當防衛,不屬於憲法第9條規定的行使武力範疇。

據日本《讀賣新聞》6月28日報道,日本政府的方針是,當日本船隻遭遇襲擊時,正在執行中東派遣任務的海上自衛隊艦船將依據《自衛隊法》第82條中的海上警備行動條款行使警察權。《反海盜法》中有關海自行動的條款中規定,海自艦船可以對靠近民間船隻的可疑船隻採取射擊其船體等動作,爲民船提供救援。但在此次派遣任務中,對方可能會是伊朗革命衛隊這樣的國家或準國家組織,在這樣的情況下使用武器實施救援就可能與憲法相牴觸。爲此,日政府內部一開始就有意見認爲防禦行動無法展開。

但是2019年6月,日本海運公司等企業的油輪在派遣海域周邊遭到攻擊。於是在海自執行派遣任務前,日政府內部就有廣泛的擔憂聲音出現,認爲將會遭到諸如不能保護受到襲擊的日本船隻爲什麼還要派遣海自艦艇之類的批評。

(來源:參考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