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報道,7日上午,韓國科學技術信息放送通信委員會在國會召開會議,一致通過信息通信網法(推進信息通信網應用及信息保護等相關法律)修訂案。該修訂案明確規定信息通信服務提供者中符合總統令標準的企業負責人爲防止非法拍攝視頻流通的責任人。該修訂案旨在防止類似“N號房”事件再次發生,因此又被稱爲“N號房預防法”。
該修訂案還包含“境外的行爲對國內市場或使用者產生影響時適用該法律”的“域外規定”。此外,該修訂案還要求相關責任人每年向廣播通信委員會提交透明性報告書。“N號房”事件指近期在韓國發酵的一起網絡性犯罪案。運營者(嫌犯)在通訊軟件Telegram建立多個祕密聊天室,通過非正常手段誘騙或脅迫女性(包括未成年人)拍攝照片和視頻,並在收費的虛擬房間內共享非法拍攝的淫穢照片和視頻。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