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售賣口罩爲由進行網絡詐騙獲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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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西州都蘭縣人民法院24日消息,日前該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疫情期間利用口罩詐騙的案件,被告人獲刑四年。

據悉,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面對“一罩難求”的窘境,很多人在微信、微博、抖音等網絡社交平臺尋求口罩供應商。被告人張某某(男,無業)爲了騙取錢財,瞄準違法犯罪這個“商機”,產生了以售賣口罩爲由進行網絡詐騙的念頭,其盜用湖北省仙桃市華夏服飾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口罩圖片等相關資料,騙取被害人白某某、馬某某等人的信任,先後騙取購買口罩款共計105972元人民幣。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張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網絡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構成詐騙罪。

鑑於其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結合已足額退賠了各被害人的的損失,又自願認罪、悔罪等情節,依法判處被告張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都蘭縣人民法院提醒廣大網民,疫情期間要採取正規渠道購買防護物資,不要輕信微信羣、QQ羣、朋友圈等平臺發佈的售賣信息。同時,也呼籲每一位公民遵紀守法,助力抗“疫”,共克時艱。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