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修法嚴打兒童色情,觀影銷售推廣最高獲刑5年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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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國會20日審議通過一項法律修正案,爲加重懲處持有或觀看兒童色情影像者提供法律依據。

韓國女性家庭部官員21日介紹,根據修正案,購買、持有或觀看兒童色情圖片或視頻者將面臨至少1年監禁;非商業目的傳播兒童色情影像者面臨至少3年監禁;以營利爲目的銷售、推廣兒童色情影像者面臨5年以上刑期。

修正案還規定,任何人如因上述原因獲罪,出獄後禁止從事兒童看護、青少年培訓等涉及與未成年人親密接觸的工作。

韓聯社報道,修正案出臺前,只有以營利爲目的銷售、推廣兒童色情影像者須承擔刑事責任。

韓國《中央日報》報道,這一修正案也被稱作“n號房防止法”。

今年3月,即時通訊軟件“電報”聊天室性奴役案震驚全國。根據韓國警方公佈的案情,24歲的嫌疑人趙主彬涉嫌誘騙至少74名女性、包括16名未成年女孩拍攝色情影像,脅迫受害者把那些影像分享至他借“電報”軟件設立的聊天羣,即所謂“n號房”。案件公佈後,韓國要求立法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呼聲高漲。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