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4日電 據美國中文網報道,13日,美國南加地區4名“概念”號沉船事故遇難者家屬通過代理律師,在聯邦法院對船主提出索賠。
2019年9月勞動節長週末,聖芭芭拉聖克魯斯島(Santa Cruz Island)附近一艘潛水船起火,釀成34人死亡的慘劇。
然而,潛水船的所有者卻在事故後幾日內,向加州法院提起訴訟,援引一項19世紀的法律,要求法官免去他們的財務責任或將其降低到等同於火災後船隻價值金額,即0美元。船隻公司該行爲引發外界不滿。
據報道,在13日的新聞發佈會上,受害人家屬代理律師蒙格魯茲(BOB MONGELUZZI)表示:“‘概念’號所屬Truth Aquatics公司業主本有半年的時間進行申訴,然而他們卻選擇在事故後立即提出申訴,完全不在意那些在事故中受害的人。這種無情和殘忍的行爲,給受害者家庭帶來了進一步的痛苦。”
1851年的《責任限制法》經常被船舶經營者使用,其中也包括“泰坦尼克”號的所有者。2015年“El Faro”貨船沉沒,以及2018年造成17人死亡的密蘇里鴨船事故的業主,都曾援引過這項法律。
在此次的訴訟案中,受害人家屬代理律師稱“概念”號潛水船缺少夜間監視裝置與安全出口計劃,此外船上的充電站位置不安全。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