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最高法院駁回荷蘭巴勒斯坦裔公民訴以色列前國防部長案

APD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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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一名荷蘭巴勒斯坦裔公民提起的訴訟請求,裁決不會以戰爭罪起訴以色列前國防部長甘茨和以色列前空軍司令埃舍爾,爲這場持續6年的訴訟劃上句號。

荷蘭最高法院當日發佈判決書,裁決無論相關指控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如何,荷蘭法律“普遍管轄原則”不適用於民事案件,不能援引“普遍管轄原則”對甘茨和埃舍爾提起民事訴訟,據此駁回案件。

2017年,一名荷蘭巴勒斯坦裔公民發起訴訟,指控2014年7月巴以衝突期間,以軍對加沙地帶的空襲致使自己母親、兄弟、嫂子、侄子等6名親人遇難,甘茨和埃舍爾涉嫌違反國際人道法,根據荷蘭法律“普遍管轄原則”,應以戰爭罪被訴。

2020年1月,荷蘭海牙地方法院首度駁回此案,理由同爲荷蘭法律“普遍管轄原則”不適用於民事案件;2021年12月,海牙上訴法院援引相同理由,二度駁回此案;8月25日荷蘭最高法院三度駁回此案後,爲這場訴訟正式劃上句號。

2014年巴以衝突期間,甘茨時任以色列國防軍總參謀長,後於2020年至2022年任以色列國防部長。此前他曾對媒體稱,自己和以軍的行爲符合國際法,樂見荷蘭法院持相同看法。

“普遍管轄原則”獲荷蘭、比利時等國法律承認,規定即使犯罪行爲不在本國發生,嫌犯並非本國公民,也可對戰爭罪、反人類罪等嚴重違反國際人道法的罪行行使“普遍管轄權”;爲防別國反彈,亦附加限制條款,如“普遍管轄原則”不適用於民事案件,不得對在任國家元首、政府首腦等進行追訴等。

圍繞2014年巴以衝突,總部設在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已於2021年3月啓動調查,主要關注巴以雙方犯罪行爲的受害者,聚焦最“聲名狼藉”的犯罪嫌疑人或對犯罪行爲負有最大責任的嫌疑人,目前調查仍在進行中。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