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主任童衛東25日在北京說,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製定修改20多部與國家安全直接相關的法律,基本形成了適應戰略安全環境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
當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就新時代立法工作的成就與進展舉行新聞發佈會。童衛東介紹近十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涉及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
在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中,2015年制定的國家安全法起統領性、綜合性、基礎性作用,這部法律明確了國家安全的領導體制,規定了政治、經濟、軍事、國土等各領域國家安全的任務和制度措施。
制定修改直接關係國家安全的法律。包括: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的反間諜法、國家情報法、密碼法;維護經濟安全的出口管制法;維護軍事安全的國防法、兵役法、人民武裝警察法、軍事設施保護法、國防交通法、海警法;維護國土安全的陸地國界法;維護社會安全的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管理法;維護網絡安全的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維護生物安全的生物安全法;維護核安全的核安全法。
“另外,我們還制定反外國制裁法,反制個別國家對我國的遏制打壓,制定香港國安法,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童衛東說。
他表示,這一部部法律、一項項制度,像一個個城垛,一塊塊磚石,築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長城。
另根據本次發佈會,中國近十年立法數量大幅增加。跟上一個十年相比,新制定法律數量增加了1/3,修改法律數量增加了近2倍,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增加了1.5倍。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