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克伯格會見歐盟官員 籲成立新主管機關規範線上內容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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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社”報道,近日,臉書(Facebook)執行長扎克伯格向歐盟官員表示,監督規範大型科技公司的行爲,亟需新的主管機關。

資料圖:Facebook CEO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及其妻子普里西拉·陳(Priscilla Chan)。

據報道,扎克伯格在和歐盟官員會面時強調,重要的是控制平臺上的仇恨言論與假訊息。

臉書2018年被控與英國政治顧問業者“劍橋分析公司”分享8700萬用戶的資訊,違反臉書2012年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就隱私問題達成的《協議裁決》。FTC調查結果發現臉書在保護用戶隱私方面問題多多。

歐盟發言人說,歐盟執委會副主席喬霍瓦(Vera Jourova)提出和保障民主、基本人權、自由公平選舉,以及對抗假訊息等有關的議題,其中包括政治廣告透明化。

臉書在提交給喬霍瓦的報告中則強調,約束不當言論的方法,是要確保平臺能在適當的制度下運作,而不是讓這些平臺爲言論本身負責。

臉書方面認爲,監督規範線上內容,“可能需要一個新的主管機關”。

歐盟執委布勒東(Thierry Breton)說,臉書的報告雖然有趣,但有所不足,關於平臺的責任處理得太慢也太少。

布勒東說,臉書必須“對責任有更多具體描述,而且對大型科技公司在市場上的優勢也未提到 。”

據悉,目前,臉書、推特(Twitter)、谷歌(Google)等科技巨頭面對愈來愈大的輿論壓力。輿論要求這些平臺拿出更好辦法,應對一些政府與政治團體借平臺來散佈誤導大衆的訊息或不實消息。

扎克伯格15日在慕尼黑安全會議中說:“現行架構有兩套,一套用來管理報紙與媒體產業,一套模式用於電信業。電信業模式是讓資訊流通,但你不會因爲某人在電話線上說了某些傷害性言論,就找電信公司算帳。我其實認爲應該有一套介於兩者之間的管理辦法。”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