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可持續金融系統變革的“道法術器”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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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楠

聯合國193個成員國在2015年共同簽署了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 促進了國際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和價值的導入,致力於推動社會的公平和包容性發展,以及氣候與環境政策的全球共識與本地的實施。在可持續發展未來的宏觀視野下,構建可持續的金融體系與生態系統,已成全球大勢所趨。

本文將借用東方哲學的理念,從“道法術器”四個維度介紹可持續金融現狀,未來的發展前景,潛在的挑戰以及一些前沿性的對策探索。

可持續金融的“道”

首先,“道”需要我們反思可持續金融的本源與方向。金融的本質是資源配置的手段,可持續金融的資源配置需要支持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引領人類走向一個可持續的未來。

當今世界面臨着日益嚴峻的氣候變化,全球變暖趨勢難以扭轉,環境與生態屢屢遭到破壞,生物滅絕事件頻發,社會不平等日益加劇,需要從資產配置的本源與方向上進行深度反思與革新,提升人類集體意識水平,推動系統的轉變。

不少領先的經濟學家與思想家已經開始探討未來金融與未來資本的方向。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約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長期以來倡導對全球金融和資本系統的深度改革,促進人類社會公平的發展,以“共享繁榮”;麻省理工大學教授奧托·夏默爾(Otto Scharmer)提出未來資本從服務“自我(EGO)”到“生態系統(ECO)”的衍變;以創新思想聞名的經濟學家瑪麗安娜·馬祖卡託(Mariana Mazzucato)在“反思資本主義”等一系列著作中解析了市場作爲資源配置的種種失敗,開創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金融與資本市場的改革方向。

中國的“五大發展理念”也摒棄了以GDP 爲目標,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理念,爲可持續金融和資源配置指明瞭方向。

“道”促使我們重新審視資本和金融的使命。資本和金融可否超越“錢生錢”的純粹逐利模式?從芝加哥經濟學派到華爾街,從2008年的次貸危機到硅谷神話的破滅,一系列事件證明了純粹逐利的自由市場模式是不可持續的。

2018年,影響力投資、可持續金融領域的思想領袖傑德·艾默生(Jed Emerson)出版了代表他近30年深度思考與終極追問的著作“The Purpose of Capital”。書中他不再談諸如影響力評估等常規問題,而是論道,談資本的使命和價值。他談到了資本如何通過投資者自身的改變帶來每個生命和對應的微觀和宏觀世界的變化,還從哲學的視角審視了人生和金融的終極目標,以生命的自由、人類的福祉、共生的生態系統與星球的可持續性來重新審視資本與金融的使命。

“道”將幫助人類構建一個新的價值系統。在中國,社會價值投資聯盟所倡導的“義利”二元價值觀,在以往的“資本逐利”的基礎上提出了“義利雙收”的理念。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提出了社會、經濟、環境的綜合性目標及其相應的評估體系。在疫情帶來的挑戰下,怎樣領悟可持續金融“道”的真諦,把社會價值、經濟價值、環境價值、生命價值有機系統地構建出新的價值生態,塑造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環境和諧共生,是人類未來文明發展的關鍵。

可持續金融的“法”

法,是指法則、規律、政策與戰略。

首先,“法”體現了可持續金融的法則與衍變。從可持續性的效應來說,可以用“ABC”來進行概括。A代表Avoid harm,即避免傷害。從最開始的投資和貸款業務的負面清單,到日趨詳細的ESG(環境、社會與治理)框架,從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等國際金融機構,到養老保險基金等大型機構投資者,無論公司層面還是投資行業,都已經廣泛地採用這些原則,在盡職調查,投資決策過程避免給環境帶來負面影響。

B代表Benefit stakeholders,即對利益相關者產生正面效應。像黑石集團這樣的管理着6萬億美元的大機構,其創始CEO拉里·芬克(Larry Fink)在去年寫了一封公開信,敦促CEO們不能只顧短期財務績效,同時要關注投資是否有長期的正面社會與環境效益。

歐盟也於去年制定併發布了可持續金融的框架;聯合國機構參與發起的負責任投資原則等也在六項“負責任投資原則”的基礎框架上陸續推出了普惠金融投資者原則等更細化的框架;近年來綠色金融的大力發展等更是帶動機構投資者更加關注正面積極的社會與環境效益, 並尋求此類投融資標的。

C是Contribute to solutions,即積極主動地引領資金投向最能解決社會、環境等問題的方案和領域。2015年193國元首簽署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後,可持續發展投融資成爲了全球層面關注的熱點,即SDG Finance。影響力投資在中國這幾年快速興起,大量主流投資機構積極參與到生態圈建設,比如尋求解決社會與環境問題的論壇,投資網絡搭建,孵化和加速,並投資此類企業和產品。社會企業,共益企業與新經濟類企業構成了“社會環境問題解決方案”的先驅力量。以衡量影響力作爲投資的重要考量因素,這背後體現着可持續金融的發展歷程以及未來的廣闊前景。

第二,“法”代表了政策、法規與治理。中國的綠色金融從零開始,在短短几年時間躍升爲世界綠色債券發行量最大的國家,國家的政策發揮着至關重要的作用。不管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都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推動更多的資金投向綠色領域。在法規與治理日趨完善的基礎上,可持續金融的生態發展會更爲健康與長遠。

第三,“法”指戰略,包括了國家、城市以及機構層面的戰略。新加坡在國家層面的定位,是要做全球可持續資產的聚集地。在新加坡國家主權基金推動下,新加坡在積極推動可持續金融中心的建設與定位。日本養老金投資基金(GPIF)注重ESG三大指標方面的投資,並從教育上在社會中樹立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斯里蘭卡從2015年在國家戰略層面推動可持續發展目標債券,重點關注社會發展領域的資金方案。在歐洲,瑞士也提出了要從傳統的金融中心向可持續金融中心轉變的目標。

在中國,從改革開放的“探路者”到新時代的“示範區”,深圳也敢於先行先試,福田是最早提出要打造中國首善之都的地區;深圳也明確提出要打造全球可持續金融中心與數字金融中心。未來,各個國家和城市的戰略規劃都將直接決定着可持續金融的發展前景,究竟是做一名追隨者還是做一名領航者,搭建怎樣的可持續金融生態都取決於“法”的制定。

可持續金融的“術”

術,是方法、方式、行爲。根據具體的情況,術可以靈活運用,其中較爲重要的一些方法與實踐:

第一,提高機構投資者對可持續金融類資產的配置比例。正如G20杭州峯會的議程上所提及的,如果全世界的可持續資產的配置比例能夠大大提升,那麼這將爲建立有效的可持續投資生態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2018年,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世界投資論壇(UNCTAD World Investment Forum)專門設置了面向機構投資者的研討會,吸引了全球幾十家主權投資機構與機構投資者的參與。隨着更多主權基金和機構投資者的參與,可持續投資領域也將被注入大規模的資本,從而帶來更廣泛的社會環境效益。

第二,引導家族資產與私人財富爲可持續金融發展注入活力。衆所周知,硅谷是技術投資的高地。查理·克萊斯奈(Charly Kleissner)作爲美國影響力投資網絡(Toniic)的創始人,在推動技術投資的同時(他最早參與了喬布斯創辦的蘋果公司,此外還創辦了幾家非常成功的科技企業),提出了科技和人類意識的提升,心性的改善。

在Charly看來,財富的更深層次含義是爲人類和地球做出積極貢獻。他帶動硅谷的一些大的家族基金成立了一個影響力投資的社區100% Network,旨在在資本領域催化更爲深層次的積極影響,2016年ToniicSDG Impact矩陣的創建,將聯合國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細化成60多個主題,成爲了家族辦公室開展工作與投資的一杆標尺。

歐洲的多個家族辦公室網絡也將可持續金融作爲重要議題,推動會員之間知識分享,創造共同投資的機會等。亞太與中國的家族財富迅速增長,如何讓更多的資產投入到可持續發展領域,並在此過程中提升整個投資生態系統中的意識水平,是未來的一個重要議題。

第三,更好地解決風險管理、流動性、長期性與退出機制等結構性矛盾,引領可持續金融的系統化變革。在變革過程中有許多亟待解決的風險問題。例如,當前許多最需要資金的可持續發展項目集中在欠發達地區,項目的投資回報率,特別是項目的各種風險性問題的有效解決需要政策制定者與投資者的集體智慧。而潛在的風險性與流動性的限制也將影響資金流向最亟需的領域。此外,治理標準較弱也成爲阻礙投資者進入的一大重要原因。

無論是基礎設施還是社會性的投入,都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如何引導這些資產更多地向長期性的基礎性投資轉變也是在金融系統化變革中需要重點考量的問題。缺乏有效的退出機制也是妨礙資本進入的重要因素。比如,東南亞地區作爲可持續金融的重點發展地區,具有極大的市場潛力,然而缺乏大量可投資的項目、資本市場不發達、欠缺有效推出機制是該地區部署資本的關鍵障礙。

可持續金融的“器”

器,是產品、工具,是可持續金融投資的載體。

首先,可持續金融的發展需要賦能傳統金融工具。在傳統的股權、債權、夾層資本等金融工具基礎上,可導入可持續性框架,構建更完善的指標衡量體系,比如綠色債券、藍色債券、影響力債券、可持續發展目標債券、影響力投資基金、普惠金融各種工具與產品等等,由於篇幅有限,故不在此一一展開。而在公募市場中,各種可持續金融指數產品也都出現在了各證券交易所。中國的基金公司去年也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了“可持續發展100 ETF指數基金”。

第二,善於運用混合金融的工具助力可持續發展。混合金融通常指的是通過靈活運用各種金融手段,包括但不限於擔保、援助資金、投資基金等,在啓動資金的基礎上,吸引和撬動更多投資者的加入。在實踐過程中,通過金融工具的混合,降低項目的風險,同時提高社會投資者的回報,創造積極的社會效應。

國際機構及跨國組織是運用混合金融工具的踐行者,無論是歐盟旗下的各金融機構還是國際金融公司都已經採用了混合金融的模式,形成了一套獨有的管理模式與運作方法。世界經濟論壇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也對此議題有專門的工作組定期推出研究報告。

第三,可持續金融需要注重與科技的深度融合。可持續金融與科技融合後,讓普惠金融更數字化及普及化。普惠金融體系就是依循可持續發展目標,強調包容性,運用金融手段,在金融服務領域尋求社會公正,惠及所有人。

在新冠肺炎全球肆虐的情況下,數字化普惠金融手段一方面讓更多不同階層人士得以在疫情期間,能更好地享用到金融服務。另一方面,在可持續發展目標下,亦引發數字金融在保障人們權益方面有積極的進展,包括確保數字金融“以人爲本”(People-centric)、全球化及私密度並存的數碼身份(Digital ID)以及與可持續發展目標決策相關的數據庫。

隨着科學技術水平的不斷提升,人工智能也在蓬勃發展,目前很多金融機構已經在推動運用人工智能來進行可持續金融的選股與研判。新加坡及其他東南亞國家,還有印度、孟加拉等南亞國家也都將科技金融作爲可持續金融重點投資的領域。

可持續金融在中國雖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擁有廣闊的發展前景,通過政策制定者和資產擁有者,投資機構等整個生態的共同努力,“道法術器”的綜合運用,會帶來系統性的變革與可持續的未來。


作者簡介:李楠,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可持續發展創新融資負責人。

(來源: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可持續發展創新融資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