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早報(11.4)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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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團隊提出類腦計算新概念,讓軟硬件開發“脫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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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高性能、低功耗計算機系統的靈感可能來自大腦。不過,隨着設計者從傳統計算機技術向類腦(神經形態)系統靠攏,他們也必須拋棄支撐傳統計算機的已有的形式層次結構,這裏的層次結構是一種抽象框架,它從廣義上定義了軟件如何被數字計算機處理並轉換成能在計算機硬件上運行的操作。這種層次結構幫助推動了計算機性能的迅猛發展。張悠慧等人在《自然》發表論文,定義了一種新的層次結構,規範了對算法的要求以及算法在一系列神經形態系統中的實現,爲一種結構化的研究方法奠定了基礎,從而實現類腦計算機算法和硬件設計的分離。


2.數字人民幣試點消費場景更多元 將成電子化支付重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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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最近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稿完善了人民幣管理規定,提出人民幣包括實物形式和數字形式,這將爲發行數字貨幣提供法律依據。日前,深圳市政府聯合中國人民銀行開展數字人民幣紅包試點,5萬市民共享1000萬元數字人民幣紅包。種種跡象表明,數字人民幣離我們越來越近了!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微信支付、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在同一維度上,前兩者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微信支付和支付寶的“錢包”裏裝的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數字人民幣發行後,大家仍可用微信支付、支付寶進行支付,只不過“錢包”裏裝的內容增加了央行貨幣。


3.評論:給網絡小額貸款業務套上法治“籠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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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銀保監會會同人民銀行等部門發佈《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暫行辦法》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應與借款人明確約定貸款用途,並且按照合同約定監控貸款用途;網絡小額貸款不得從事債券、股票、金融衍生品、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不得購房及償還住房抵押貸款等。

制定《暫行辦法》是非常重要的一項舉措,符合當前規範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迫切要求。一方面,小貸公司不具備給風險較大的項目和行爲提供貸款的能力,一旦出現失誤,就會引發風險,帶來不穩定因素。另一方面,如果小貸公司從事股票投資、房產投資、金融衍生品投資等所需要資金,就會導致這些領域的資金來源失控,違規流入樓市股市等,引發市場秩序混亂。


4.人民日報:直播帶貨快速發展中也需更爲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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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稱,更爲規範的直播帶貨能加速行業優勝劣汰,改善消費者體驗,從而迎來更大的發展機遇,進一步激發我國巨大的消費潛力。


5.2020年首屆蘭州大數據產業發展交流論壇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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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上午,2020年首屆蘭州大數據產業發展交流論壇召開,本次會議以“新基建與數字經濟”爲主題,探討後疫情時代下蘭州市大數據產業的創新與發展、“東數西算”發展戰略機遇等熱點問題,推進大數據在蘭州市各行業的落地應用,引導大數據產業與各行業的融合。

編輯 數字經濟智庫助理研究員 宋恆宇/亞太日報 鍾倩

(來源:數字經濟智庫、亞太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