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陽市政府7日發佈通告:漢江襄陽段等重點水域實施全面禁漁,嚴厲打擊各種違法捕撈行爲。鼓勵廣大人民羣衆勸阻、制止和舉報,一經查實,最高獎勵1萬元人民幣。
通告規定,流經該市的漢江襄陽段及南河、北河、小清河、唐河、白河、唐白河、蠻河等主要通江水域爲禁漁水域。禁漁水域範圍內實行爲期10年的禁漁,襄陽境內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永久禁捕。
禁漁期間,禁止漢江野生魚類的捕撈、運輸、銷售、加工、食用。禁止出售橡皮艇、挑船等水上交通工具用於非法捕撈;禁漁水域範圍內,除經相關部門審批的用於生產、生活、交通的船舶外,“三無”船舶一律上岸、一律銷燬;禁止製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和毒魚藥品;禁止製售電打魚設備;禁止借游泳等名義下網捕魚。
禁止市場主體以“漢江野生魚”“江鮮”等爲噱頭招攬顧客、高價售賣,各類餐飲場所內外廣告招牌和菜單等均不得出現“漢江野生魚”“江鮮”等字樣。
通知還規定,在禁漁區範圍內實施垂釣的,僅限一人一杆。禁止使用多線多鉤、長線多鉤、單線多鉤、爆炸多鉤、滾鉤;禁止使用視頻裝置等各類探魚設備;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和添加劑。禁止將釣獲的漢江魚進行交易。
對於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法嚴厲打擊。對非法捕撈受到行政、刑事處罰的,將違法信息推送至襄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按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