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 Shannon
去年,一對在4月結婚的臺灣夫婦發現了一種意想不到的獲益方式 —— 通過不停的舉辦婚禮來獲得婚假。
據《南華早報》週三報道,這對夫婦(文件中沒有提到他們的名字)爲了利用了臺灣勞動法的一個漏洞,在37天內結婚四次,離婚三次。根據勞動法規定,新婚夫婦可以享受八天的假期。所以二人通過四次結婚,申請到了32天的蜜月假期。
據《紐約時報》報道,該男子任職的銀行拒絕批准其休假申請,隨後,他將此案提交給了臺北市勞動局。該局最終以違反休假規定爲由,對該銀行處以20,000新臺幣(約4600元人民幣)的罰款。
上週,臺北市勞動部門負責人表示,該市將重新審查這一規定,以防止漏洞再次被利用,並撤銷了對該銀行的這項罰款。
據報道,這對新婚夫婦於2020年4月6日首次結婚,10天后於4月16日離婚。一天後,也就是在4月17日第二次結婚,但在4月28日又申請了離婚。
然後他們又重複了這個操作兩次:4月29日結婚,5月11日第三次離婚。最後,這對夫婦在5月12日舉行了第四次婚禮。
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在臉書上發佈消息稱,臺灣勞工局需要重新評估婚假政策,以避免被人濫用。“在本案中,很明顯,該員工利用婚假鑽空子,並從中獲益。法律是爲了人民的利益而存在的,人們不應該有這種惡意的行爲。”
臺灣並不是唯一爲新婚夫婦提供休假權利的地區。馬耳他允許員工休假兩天,而在越南和中國大陸,人們在結婚時申請休假三天的情況也並不少見。
(來源:亞太日報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