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YTN新聞報道,韓國大田地方法院13日作出判決,當地一名男子性侵未成年少女的罪名成立,被判6年監禁,須佩戴7年電子腳鏈,並且10年之內,禁止從事與兒童和青少年相關的工作。
報道稱,被告人A某現年35歲,2019年11月,他在一位女性朋友家中喝酒後,半夜性侵朋友年僅5歲的女兒,因此遭到起訴。
A某辯稱事發時屬於醉酒狀態,神志不清,但法官以他能清晰陳述當時狀況爲由,判其性侵罪名成立。法官還表示,即便他是酒後衝動,但考慮到案件社會爭議巨大,且難以衡量此事對受害人的衝擊,所以被告人難逃嚴懲
(來源:海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