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海外記者 I. Hussain Janjua
編譯Shannon
聯合國(UN)成立於1945年,主要職責包括防止戰爭和維護有爭議地區的和平。但聯合國在其歷史上,曾多次未能阻止戰爭和履行維和職責。
自1948年猶太國家被創建以來,巴勒斯坦人一直在抗議聯合國調查員所描述的以色列種族清洗。在有爭議的克什米爾地區,人權已成爲那裏歷史上最大的危機之一。
1991年的索馬里叛亂和二戰以來最嚴重的盧旺達種族滅絕事件 —— 武裝部隊和叛軍盧旺達愛國陣線(RPF)之間的內戰從1990年一直持續到1994年。
另外,伊拉克戰爭、難民危機和無休止的地域衝突也在爲聯合國的失敗雪上加霜。
聯合國與當今地緣政治的現實狀況越來越不相稱。
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代表了二戰結束後國際上的權力劃分。德國、日本和印度尼西亞等後來崛起的大國繼續被排斥在外,這反映出聯合國未能不斷調整其權力平衡的弊端。
另外,作爲聯合國系統的一部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等機構也在繼續由西方主導。而西方對聯合國機構的主導,破壞了它們的可信度。究其根本原因,是1945年所設計的機構框架與我們今天所面臨的系統性全球挑戰,尤其在氣候變化方面,是不相宜的。
當然,聯合國也完成了很多的全球合作及監管,例如跨國際郵政和版權法。
然而,聯合國依然未能完全執行其決定和實施其決議,似乎這個全球機構已經失去了公信力。因此,需要更強大和有影響力的權威機構來使這個世界變得更好。如果不建立一個更加強有力的機制來維護法治,那麼克什米爾、巴勒斯坦、氣候變化和貧困等問題將無法結束。
因此,當務之急是完善和授權聯合國,並根據最新的需求去重塑它,使其沒有任何顧慮或偏袒地執行國際法,並履行其應有的職責。
(來源:亞太日報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