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從哪來?價格付得起?能否住得好?
** 買不起房、租不好房的難題如何破解?**
“根據有關調查,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靠租房來解決住的問題,然而租金付得起的房子區位比較遠,區位比較好的租金又比較貴,這成爲新市民、青年人買不起房和租不好房的一個現實困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今天在國新辦舉行的“努力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新聞發佈會上給出這樣一個數據。
由於新市民和青年人工作年限比較短,收入相對比較少,購房和付租金能力比較弱。但是,他們很多人的收入又不符合公租房的條件。這種兩難如何破解?
前不久,國務院出臺《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主要是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的住房困難。
那麼,在這個解題思路之下,房子從哪來?新市民、青年人住得起、住得好嗎?
** 多種方式增加供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有關負責人此前表示,“十四五”期間,在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價偏高或上漲壓力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佔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比例應力爭達到30%以上。
今年4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要求40個城市做好2021年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計劃安排。40個城市計劃年內籌集建設93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
這麼多套房子從哪來?記者注意到,爲了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增加供給,《意見》賦予城市人民政府更多的自主權,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根據《意見》,可以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存量閒置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併合理配套商業服務設施。同時,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司長曹金彪解釋說,從調研情況看,很多企事業單位有相當數量的自有閒置土地,同時單位新就業職工的住房又比較困難。利用這些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是要面向單位新就業的青年職工,解決他們階段性住房困難。
** 政策“組合拳”降低租金**
價格是新市民和青年人租房考量的核心因素之一。對此,《意見》給了一顆“定心丸”——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爲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同時,《意見》還通過政策組合拳來降低房租。《意見》提出,對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羣衆意願的前提下,允許改建爲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
“不補繳土地價款,這是國家層面對各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一個重大政策支持,能切實降低土地成本,實現保障性租賃住房低租金的目標。”曹金彪說。
此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後,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這將進一步降低新市民和青年人的居住成本。
** 改善住房條件**
對於年輕的職場人,通勤距離是租房考量的另一個核心因素。對此,《意見》明確,應支持利用城區、靠近產業園區或交通便利區域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同時要求,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在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時,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優先安排、應保盡保。
曹金彪表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一個特點是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這些主要在老城區、園區或者交通便利的區域。
對於新市民和青年人來說,租房只是階段性的住房需求,結婚、生孩子後,需要改善住房條件。曹金彪表示,他們通過保障性租賃住房解決階段性的住房困難,過了幾年,有一定的積累和能力,可以用較低的價格購買共有產權房,改善居住條件。
倪虹表示,出臺《意見》,進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體系。保障體系做得好,對於穩定房地產市場預期會產生至關重要的作用,將會有力地促進房地產市場穩房價、穩地價、穩預期。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