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P2P網貸“假清退” 投資者需做“兩手準備”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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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最多時的五六千家到目前僅15家,全國在運營P2P網絡借貸(簡稱“網貸”)機構數量不斷下降。監管部門最新統計數據顯示,網貸機構數量、參與人數、借貸規模已連續26個月下降,與2019年初相比,借貸餘額下降了84%,出借人下降了88%,借款人下降了73%。

  在業內人士看來,從行業角度來說,“三降”,即出借人人數、業務規模、借款人人數已取得明顯成效,但具體到剩餘運營機構上,情況仍比較複雜。此外,對停業機構存量業務的處置任務依然艱鉅,有退而不清、退而難清的問題存在。

  對於網貸投資者來說,應如何看待當前及下一階段形勢?業內專家認爲,投資者要對形勢有所準備,除了要合法維權,還要調整好心態。

  “目前,一些網貸機構存量風險較大,良性退出難度較大。”在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看來,一方面,監管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鞏固清退成果;另一方面,投資者也要對兌付工作有合理預期。“投資者不要對網貸機構抱有幻想。”

  事實上,在銀保監會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副主任馮燕明確表示,各地區各部門要將處置存量風險作爲後續較長時間內核心工作來抓,每家機構的處置責任要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制定明確時間表與路線圖。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表示:“對債權人與債務人的保護要適度平衡。”根據人民銀行等10部門發佈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在個體網絡借貸平臺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爲屬於民間借貸範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範。規範網貸機構上的借貸關係是一種民事關係,應平等對待。在談及下一步工作重點時,馮燕也表示,徵信部門將與各地進一步加強配合,加快推進網貸信用信息納入徵信系統進程,完善失信借款人聯合懲戒機制。

  “對監管層來說,應加強金融教育與新產品風險提示,構建良性市場規則和預期。”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互聯網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歐陽日輝表示,投資者要加強學習,保持理性投資心態,牢牢樹立“理財有風險、投資須謹慎”理念。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