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於當地時間3月17日在位於溫哥華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繼續開庭。控辯雙方開始針對拘押孟晚舟過程中是否存在程序濫用展開法庭辯論。
孟晚舟辯護律師向法庭主張,加拿大皇家騎警在拘捕行動之前以誤導陳述或故意隱瞞的方式向法官提交申請臨時逮捕令的材料,已構成程序濫用。美方本可採用正常引渡申請程序,但選擇了申請臨時逮捕令這一加拿大引渡程序中的特殊路徑,其理由並不充分。逮捕令申請中有嚴重信息遺漏和誤導,讓法官形成孟晚舟已知曉其遭美方刑事指控且隨時可能潛逃、需予以立即逮捕的錯誤印象。皇家騎警官員在瞭解到孟與加拿大有緊密關聯的情形下並未向法官更正誤導信息。
辯方律師還在庭上認爲,作爲執法機構,加皇家騎警與邊境服務局無視臨時逮捕令“立即逮捕”的要求,對孟晚舟延遲逮捕,其間進行3個小時非常規“入境檢查”,意在幫助美國聯邦調查局進行祕密調查、獲取信息。在此過程中,執法人員違反了法庭命令,也侵犯了孟的憲法權利,因而構成程序濫用。邊境服務局本可先推遲海關和移民檢查,由皇家騎警先執行逮捕並向孟告知憲章權利,卻進行了完全不必要的入境檢查,實則開展非法刑事調查。且自2018年12月1日孟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拘捕至今,已過去約28個月,入境審查程序仍未完成。
按照抗辯思路,孟方律師認爲此案存在程序濫用,故引渡程序應予中止。辯方爲此提出四個分支。在3月1日開始的一週,控辯雙方已就第一分支,即政治動機問題在法庭上進行辯論。目前討論的涉嫌非法拘押問題屬於第二分支。辯方認爲,加美官方機構對孟的憲章權利存在持續而系統性的侵犯。
去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中旬,控辯雙方已在多輪法庭聆訊中先後對來自加邊境服務局、皇家騎警的11名證人展開交叉質詢。其間,有證人承認拘捕流程中存在錯誤,有證人出現前後說法矛盾或相互證詞不一,有證人在開庭期違規聯絡檢方。一名退休並已離開加拿大的皇家騎警警官則拒絕出庭作證。
法庭稍後將就第四分支,即涉嫌違反習慣國際法問題進行辯論。從今年4月最後一週至5月中旬,法庭將聚焦第三分支,即美方提供給加方的案情材料中是否存在重大遺漏和錯誤陳述。之後,主審法官將對此案是否構成程序濫用且足以中止引渡程序作出裁決。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