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媒報道,當地時間14日,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對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受賄案進行最終宣判,共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罰款180億韓元。韓國青瓦臺當日就此表示,“前總統獲刑入獄這樣的不幸事件應引以爲戒,今後不要再發生此類事件。”韓國青瓦臺發言人康珉碩表示,繼民衆集會、國會彈劾之後,大法院的終審判決給“親信干政”案畫上了句號。另一方面,康珉碩未就特赦朴槿惠的問題表態。一位青瓦臺高官表示,終審判決剛出爐就談赦免不合適,也並未聽說韓國總統文在寅就此問題有發表任何立場。(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