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媒報道,韓國法院16日消息稱,檢方當天就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受賄案的重審判決,向最高法院再次提起抗訴。
首爾高等法院本月10日對此案作出重審判決,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20年,罰金18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47億元),追繳罰金35億韓元。而在此前的二審判決中,朴槿惠被判處有期徒刑30年,罰金200億韓元,追繳27億韓元。
韓國司法部門稱,朴槿惠在擔任總統期間沒有履行職責,給政府和國家造成了混亂和不良影響。但法院當天推翻了此前有關濫用職權的部分指控,導致刑期減少。
就再次抗訴的理由,檢方表示,法院裁定朴槿惠在文藝界黑名單事件中所涉及的濫用職權嫌疑無罪,而這存在法理方面的誤解。
除上述案件外,朴槿惠在涉嫌介入公推案件中,已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