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前總統欠5.8億追繳金 檢方查封其私宅 法院:只能扣廂房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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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網11月21日電 綜合韓國《中央日報》《韓國日報》及韓聯社報道,11月20日,韓國首爾高級法院要求檢方取消扣押前總統全斗煥自宅正房和庭院的處罰,表示可以扣押其廂房。

韓國前總統全斗煥於1997年因涉嫌叛亂罪等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和2205億韓元(人民幣約13億元)追繳金,至今仍有991億多韓元追繳金(人民幣約5.8億元)沒有繳納。檢方根據判決,於2013年對全斗煥及其家人居住的私宅進行扣押處分。此後,檢方對該住宅進行了公開拍賣,全斗煥方面則向法院提出了異議。

首爾高級法院20日接受了全斗煥提出的異議。同時認爲,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全斗煥位於首爾延禧洞的住宅正房和庭院是可以沒收的非法財產,因此決定取消扣押,檢察機關進行公開拍賣的做法屬於部分違法行爲。但法庭認定全斗煥兒媳名義下的廂房是收受賄賂後買入的房產,因此認爲檢方可以對廂房進行合法公開拍賣。

全斗煥,韓國第5任(第11、12屆)總統。1997年4月,全斗煥被韓國最高法院以叛亂罪、內亂罪、受賄罪等罪名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2205億韓元。全斗煥不僅至今尚未繳清追繳金,甚至還稱“全部財產只有29萬韓元(約人民幣1800元)”。

(來源:海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