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13日以烏克蘭停火協議未能得到全面執行爲由,將針對俄羅斯的經濟制裁延至今年7月31日。
根據歐盟理事會當日發佈的公告,2021年12月16日歐盟峯會舉行期間,歐盟成員國領導人評估了明斯克協議執行情況,結果認定明斯克協議未能得到全面執行,決定繼續延長對俄羅斯的經濟制裁。
2014年7月,歐盟以“破壞烏克蘭東部穩定”爲由,開始對俄羅斯實施經濟制裁,至今已持續7年半,目前主要針對俄羅斯金融、防務、軍民兩用產品及能源領域。
金融制裁方面,歐盟限制俄羅斯能源企業、防務企業、國有金融機構及其在歐盟境外設立的控股子公司進入歐盟資本市場一級和二級市場;禁止向俄羅斯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和中介服務。
同時,歐盟禁止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向俄羅斯進口、出口或轉讓任何防務物資,禁止向俄羅斯出口可用作軍事用途的軍民兩用產品;限制俄羅斯獲取能源領域的敏感技術,例如石油勘探和生產領域的敏感技術。
2015年起,歐盟把對俄製裁期限與明斯克協議執行情況掛鉤,隨後以明斯克協議未能得到全面執行爲由,屢屢延長制裁。
除經濟制裁,歐盟還對俄羅斯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禁止他們入境歐盟並凍結他們在歐盟司法管轄範圍內的財產,並以俄羅斯“非法吞併”克里米亞和塞瓦斯托波爾市爲由,對克里米亞和塞瓦斯托波爾市實施經濟制裁。
針對歐盟經濟制裁,俄羅斯採取了限制進口歐盟農產品等反制措施,並多次強調俄羅斯不是烏克蘭衝突的參與方,也不是明斯克協議的執行主體,歐盟一再以“制裁語言”同俄羅斯對話,效果只會適得其反。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