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79年寫給詹姆斯·穆雷(James AH Murray)的一封信中,作家ME·劉易斯(ME Lewes)寫道,“我希望人們在引用我的話時,將我稱之爲喬治·艾略特”。“女性虛構作品獎”及其贊助商貝利(Baileys)日前發起了一項名爲“奪回她的名字”(Reclaim Her Name)的新運動——ME·劉易斯可能會對此感到不開心。
今年是這一獎項設立25週年,其口號是“終於給予女作家應有的榮譽”。目前,該獎項重印了其中25部小說,並使用了26位作家的真實姓名,代替了她們原本使用的男性筆名。
該項目可能會產生一些積極的成果,例如幫助讀者發現他們可能沒有接觸過的作品和作家。但是,這一項目是否能夠真正賦予女性作家應有的榮譽,還有待商榷。
如何稱呼艾略特?
喬治·艾略特的《米德爾馬契》是該系列中的重磅書籍,這本書的發行讓所有新聞報道都讚揚不已。在這一系列中,這本書是以作者瑪麗·安·埃文斯(Mary Ann Evans)的名字出版的。這是她出生時所取的名字,但是,我們應該稱呼她的真名,還是她的筆名艾略特呢?多年來,這一直是研究人員們持續爭論的問題。
她還曾嘗試使用過瑪裏安(Marian)以及波莉(Polly)等完全不同的名字。在她的大部分文學生涯中,她使用的都是同居伴侶的姓氏劉易斯(Lewes),在去世的時候,她被稱爲克羅斯夫人(Mrs Cross)——19世紀的讀者清楚地知道這項榮譽屬於誰。她的第二本小說《亞當·比德》出版後不久,人們就已經知道了她的真實身份。在文學名聲處於巔峯時期的時候,她的信件落款是ME·劉易斯(Marian Evans Lewes)。
喬治·艾略特 圖片來源:Wikimedia
艾略特對自己名字的考慮非常細緻,涉及到心理和道德問題,就像她的小說中所描繪的那樣。但她希望人們在談到她的職業時稱她爲喬治·艾略特,並曾明確表達過這一堅定的願望,這個名字能夠幫助她將個人和職業角色分開。出版物上的作者署名是榮譽的體現,在沒有作者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其他名字,這是在剝奪作者的榮譽,而不是爲他們賦予榮譽。
我們也有必要揭穿一些常見的誤解,來理解爲什麼這個運動具有誤導性。在喬治·艾略特時代,女性沒有必要使用男性筆名。作家在選擇筆名時,通常傾向於選擇與自己的性別相吻合的名字。實際上,在19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男性更傾向於使用女性筆名,其頻率遠高於女性使用男性筆名。例如,威廉·克拉克·羅素(William Clark Russell)曾以伊萊扎·瑞爾·戴維斯(Eliza Rhyl Davies)的筆名出版了幾本小說。
在19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裏,女性主導着文學市場,因爲女性既是讀者,又是作家。根據流通圖書館(Circulating Library)的報道,在這一時期的15位最爲多產的作家中,有11位都是女性。
根據當代出版界的性別失衡來推測19世紀的狀況,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卻不合時宜。
隱晦的酷兒
除此之外,這一系列也將一些LGBTQ+作家的作品囊括在內,包括弗農·李(Vernon Lee)的《幻影戀人》( A Phantom Lover )和邁克爾·菲爾德(Michael Field)的《阿提拉,我的阿提拉》( Attila, My Attila! )。
學者曾針對弗農·李的性別身份進行過激烈討論。許多人認爲,在21世紀的背景下,作者可能會被認爲是跨性別者。而他的出生姓名卻被加入到了這一項目中,這確實存在一些問題。
同時,菲爾德是兩位作家伊迪絲·庫珀(Edith Cooper)和凱瑟琳·布拉德利(Katharine Bradley)的筆名。邁克爾·菲爾德這個名字代表了兩個人的合作,邁克爾代表的是布拉德利,菲爾德代表的是庫珀。這一系列將布拉德利(Bradley)的名字拼寫錯誤(應該是“ e”而不是“ a”),這個跡象也表明該項目可能還沒有達到人們對文學獎的期望程度。和李一樣,這兩位作家也曾對被視爲女性作家表示不滿。
最重要的是,“拿回她的名字”項目的問題在於榮譽。該項目中,作者的筆名和他們的作品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而且,在許多情況下,在人們知道其身份之後,她們仍在繼續使用這些筆名。他們選擇用筆名來寫作的原因很複雜,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能永遠都不知道她們爲什麼要做出這些決定。不過,有一點很明確:如果我們選擇推翻這些決定,那麼我們將選擇拒絕賦予這些女性以榮譽。我們不是在“拿回”她們的名字,而是將這些名字強加給她們。
(界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