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綜合 谷悅
在凡事都講法制的今天,暴力襲警的施暴者一般都沒什麼好下場,美國一位名叫穆罕默德·羅德萬的黑人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去年8月,一名叫斯圖爾特的警官在路上攔下了穆罕默德的貨車,以檢查他的貨車是否上有保險。被攔下之後,穆罕默德拿起一把彎刀下了車,用生鏽的刀片對着斯圖爾特的頭打了6下,造成顱骨和手指骨折,以及手臂受傷。隨後,被打的頭破血流的斯圖爾特對穆罕默德開了一槍。
在這場衝突發生之後,法官對此事進行判決。卡爾法官說:“這是一次殘忍而令人震驚的襲擊。穆罕默德的襲擊對象是一名正在執行任務的警官。當時斯圖爾特警官只是例行檢查貨車是否有適當的保險,我們相信是穆罕默德挑起了這起暴力事件。”
經調查後,法官表示,穆罕默德在被攔下之後,“憤怒地”拿起了彎刀,對斯圖爾特警官進行了“殘酷而令人震驚”的襲擊。隨後法官讚揚了斯圖爾特受傷後的表現非常“鎮定和堅韌”。
近日,法官宣佈了這起衝突的判決結果。最終,現年56歲的穆罕默德被判入獄16年,並將重新花費3年的時間重新學習和獲得駕照。
在此之前,穆罕默德曾因強姦和兩次彎刀襲擊被定罪。1983年,他因強姦被定罪在監獄被監禁3年。1996年,穆罕默德在倫敦東部公寓用彎刀襲擊過兩個人後又被監禁9年。2008年,他又因吸食大麻而被警告。
他在此次受審時曾表示,他在被斯圖爾特警官攔下時非常焦慮不安,因爲他“總是被攔下”。
但一般發生這種情況,普通人應該會反思問題是否出現在自己身上,而不是去襲警吧...
(來源:亞太日報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