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的價格,還是生命的價值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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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變成了人肉。”

這是觀看紀錄片《人體器官交易實錄》(Tales from the Organ Trade)最直觀的感受。這部由加拿大導演Ric Esther Bienstock執導的作品,觸及到人體器官交易鏈條上的幾個重要環節:既有器官販賣經紀人,也有參與非法器官移植的醫生,還有那些希望靠賣器官改變處境的第三世界國家貧民,以及等待器官移植的絕望病人。

開篇講述的是買家,大多數是西方國家的中產階級患者,在器官移植名單中久久等不到救命的器官,生存質量越來越差,頭頂如懸置巨大倒計時,生命每分每秒都浪費在絕望和希望交替的折磨中。本片選擇了三個處境相似但選擇不同的患者來講述這個故事。

首先,擺在三個人面前的無非是三種選擇:等待長長的器官移植名單輪到自己;尋找一個願意捐贈器官給ta的人;從黑市購買器官去外國移植。前兩種選擇都合法合情,但要達成極其困難,第一種要等待漫長的時間,你只能祈禱你的身體能挺到那一刻。第二種無異於大海撈針,天上掉餡餅般的機率。

一位中年男子本來寄希望於女兒也許願意爲自己捐出一個腎臟,但女兒直言拒絕了,還表示也不同意父親去黑市交易器官,因爲“這是對窮人的剝削”。

他只能一邊在名單上等待,一邊尋找捐贈者。但如果有血緣關係的女兒都不願意,與自己毫無關係的陌生人又怎麼會願意爲他獻出一個腎臟呢?

一位面臨腎衰竭困境的女士,有家族遺傳的腎病,弟弟、媽媽和自己都需要腎透析維持生命,她無法找到陌生捐贈者,別人建議去黑市碰碰運氣,她直言拒絕,認爲這是極其不道德的,她堅決不同意以這樣的方式尋找自己生命延續的可能性。因此,她唯一的選擇是等待器官移植名單。

而一位老人拿出多年積蓄,找到了黑市,通過跨國交易尋找到了腎源,去了國外做了手術,重獲新生。由他引出的是一整條器官買賣的利益鏈條:跨國參與器官買賣的醫生,醫術精湛,因這種交易而獲利頗高;介紹賣器官的中間商,本身大多也是第三世界貧民,自己賣了器官,再把別人也介紹進這門生意裏。

在這個利益鏈條中,主導整個交易者從買家那裏獲利最多,然後是層層中間商,每個環節都從中獲利,最飽受盤剝的是賣家幾十萬美元到他們手上的也許只有幾千美元,這就是他們一個腎臟的價格。即使如此,這對他們中的一些人來說,依然是可行的買賣。

賣掉一個腎臟能給他們帶來什麼呢?辛辛苦苦工作幾年的收入。

賣掉自己的腎臟,甚至成了一些地區流行的改變自己和家庭生活的方式。

片中,一羣賣掉自己的腎臟的男人集體展示他們的傷口。

他們當然知道這樣做對身體的害處,片中有一位年輕人在失去一側腎臟後,身體迅速虛弱,他的生命即將遇到危機。

但即使十分清楚這樣做對身體的危害,他們依然果斷地做了選擇。正如這對年輕夫婦,沒有家人,沒有工作,沒有接受過教育,住在幾塊鐵皮搭成的窩棚,孩子剛剛出生。

即使滿心想改變生活,但擺在他們面前的選擇實在少之又少。他們所擁有的,只有健康的身體而已。

在斯科特·卡尼所著的《人體交易》的前言中,作者這樣分析自己的“價值”:“我的體重接近200磅,棕色頭髮,藍色眼睛,牙齒齊全……我的兩個腎臟功能正常,心臟也以每分鐘87次的速度穩定跳動着。從上述因素算來,我大約價值25萬美元。”

當人類剝離掉所有身份、階層、地位、關係、財產之後,留下來的只有一副軀殼,而這副軀殼的價值如何定義呢?我們當然可以爲人類的尊嚴發聲:“生命是無價的!”但在一無所有的貧窮面前,在兩種求生的渴望(患者的,赤貧者的)交疊之時,“人體器官市場和其他市場一樣,供需法則亙古不變。”

全球每年器官交易額達數十億美元,這是一個不能被忽視的市場。“人體的每一個部位,小到骨頭、韌帶、角膜、心臟、血液,大到整具遺體,每天都有人拿來進行交易。”

這樣的例子遠比我們想象的離我們更近,除了影片中作爲主線的腎臟交易,還有《人體交易》一書中提到的印度人骨工廠,源源不斷的屍體在這裏,被自學成才的人骨販子,剔除掉皮膚內臟肉,把人骨拋光得潔白髮亮,包裝出貨,因爲全世界的醫學院都需要骨骼標本。甚至我國的新聞報道中所提到某些偏遠地區的冥婚陋習,盜墓賊按女子屍體按年齡、外貌、甚至學歷將她們標價出售。

生命的價值用一種極其商業的眼光重新被衡量,令人不寒而慄。而在這種價值面前,人類嚴重分化的社會階層被赤裸裸地展現出來了:有錢的人購買器官,沒錢的人出賣器官。

英國社會人類學家理查德·蒂特馬斯就曾擔心過這樣的未來:人體市場會導致大家無法平等獲得先進醫療。理查德·蒂特馬斯主張了血液捐贈體制:“作爲社會一份子爲陌生人付出的人,自身或其家庭最終都能作爲社會一份子獲益。”1984年,艾伯特戈爾呼籲禁止付錢購買任何一種人體部位,並推廣相關法律通過,美國通過《國家器官移植法案》,明確禁止販賣人體器官和組織,世界各國效仿了這一法案。

然而,禁止販賣人體器官,並不能杜絕交易,相反,人體交易漸漸走入地下無人管控的灰色地帶,在這裏充斥着各式各樣的犯罪。法律依然有空子可鑽:個人無法直接買賣人體,但醫生可以爲自己提供的服務開出市場價格。患者沒有付錢買心臟,但可以支付心臟移植的手術費用。

在《人體交易》一書中,提到了醫療隱私權某種程度上助推了黑市器官交易,捐贈者被抹去姓名,受贈者只會感謝醫生,匿名使得買家購買人體部位時不再有任何疑慮,沒有任何道德倫理的異議:器官不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的一部分,它得以變成商品。而不透明的供應鏈,使中間人得以掌控整個供應鏈。

在《人體器官交易實錄》中,從人體交易的利益鏈條中獲利的每一方几乎都在爲這種交易辯解,對患者來說,能讓我活着的就是好的;對商人來說,能讓我賺錢的就是好的;對做這種不合法的手術的跨國醫生來說,除了巨大的利潤,他們在心理上,認爲自己是拯救者。

似乎每個人都從中各取所需,求仁得仁。但這不是事實,任何犯罪行爲都不能用“利他主義”的理想掩蓋。

影片中,有支持有償器官捐贈的社會活動者,用這樣的例子來闡述自己的觀點:我的房子着火了,我的孩子在裏面,我可不可以重金招募一個人冒着生命危險去救我的孩子?我,和招募來的人,在這個案例中都沒有任何問題。因此,用錢來買一個人冒生命風險來拯救我,這是兩廂情願的事,合理合法。

但這個例子真的可以複製到器官捐贈這個議題中嗎?首先,這個例子極具個體性,而器官捐贈的規則則是一個系統,不可等同。說白了,你的遊戲,你確定規則,但大家的遊戲,一旦改變規則,其所引發的連鎖反應是不可估量的。

遊戲規則的改變,有償器官捐獻無疑可以讓更多的人願意捐獻器官,讓更多人獲得器官。但問題是:需要器官移植的名單是無盡的,無償有償改變的大概率是進入名單資格的寬與嚴,因此,與捐獻者同時增加的還有被捐獻者,並不能本質上解決問題。而“有償”將使得無數針對器官的犯罪更加猖獗,搶劫、殺人以獲得器官在無償器官捐獻時都無法禁絕,當一切擺上檯面,利益更加誘人,犯罪將成倍增加。

而片中醫生、社會活動者們所說的窮人從交易中獲得錢,擺脫貧窮獲得較高的社會地位,無疑是一種謊言或者幻想。一個絕望到販賣自己器官的人,ta的生活也不會因爲販賣器官而躍升階層,發生質的改變。這是個無法獲得長期利益的選擇,只會招來風險。所謂的“雙方自願”,不過是赤貧者被剝削時無奈的選擇。

影片最後,那位等待腎臟的中年男子找到了一位自願捐贈人,捐贈人是因爲一位密友的去世而興起爲陌生人捐贈一個腎臟的想法。她的想法將拯救這個絕望的男子和他的家庭。但這樣的幸運又有幾個人能擁有呢?

看到這裏,我的心情非常複雜,即使譴責和道理何等冠冕堂皇,當災難降臨,沒有那麼幸運的我們,作爲個體要面臨選擇時,這些宏觀價值和道理是否還排在我們價值序列的首位呢?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