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爲新冠疫苗接種證書設有效期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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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官員12月21日表示,歐盟委員會準備採取新條規,將歐盟新冠疫苗證書的有效期定爲9個月。換言之,歐盟國家的公民要入境其他成員國,必須是在完成疫苗接種後的9個月之內,過了時限就必須追加接種。法新社報道,歐盟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新規定預計將從明年2月1日起,在27個歐盟成員國生效。該項措施需要取得歐盟成員國的同意才能生效,不過歐盟官員表示,相信它將獲得足夠的支持。

一旦新條規生效,歐盟國家將有義務讓持有有效通行證的完成接種旅客入境。不過,在新冠疫情惡化等合理情況下,他們可以施行進一步的防疫限制,例如要求入境旅客出示新冠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或接受隔離等。今年6月,爲在疫情防控下維持人員自由流動,歐盟理事會首次實施歐盟統一的數字新冠通行證。

當時,關於新冠疫苗全程接種後能提供多久保護力尚無數據支撐,因此對新冠疫苗接種證書未設有效期。歐盟委員會負責人表示,歐盟各國協調一致,採用統一的數字新冠疫苗接種證書有效期,是促進人員自由流動的必要條件。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