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 冬雨
據美國廣播公司報道,當地時間15日,緬甸前領導人昂山素季因涉及4起貪腐案被判處6年監禁,至此其已被累計判處17年監禁。
據報道,在當天於內比都監獄特別法庭舉行的審判中,昂山素季被控濫用職權,以低於市場的價格租用公共土地,並將原本用於慈善目的的捐款建造了一處住宅。她被判四項罪名各三年監禁,但其中三項罪名將同時執行,總共再判六年監禁。
據悉,這次審判是閉門進行的,媒體和公衆都不能進入,她的律師被下達了禁言令,因此不能透露有關訴訟過程的信息。昂山素季在法庭上否認了對她的所有指控,她的律師預計將在未來幾天提出上訴。另外有報道稱,杜昂山素季在庭審期間,迴應檢察官的提問時表示,她對“民族團結政府-緬甸聯邦議會代表委員會”和“人民防衛軍”並不瞭解,本人也與這些組織無關。
去年2月1日,緬甸軍方發起行動,扣押了領導文官政府的國務資政昂山素季,指控其與民盟在2020年緬甸全國大選中犯有大規模的選舉舞弊。軍方也奪取了國家權力。在這之後,昂山素季因被指控非法進口和擁有對講機、違反新冠病毒防疫限制令、煽動叛亂、腐敗等罪名被判至少11年監禁。
此外,昂山素季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簡稱“民盟”)及其政府的其他高級成員也遭到逮捕和監禁。報道稱,民盟目前面臨着在下次大選前被解散的風險。
美國廣播公司稱,有分析人士認爲,對昂山素季及其政府官員的指控是爲了使軍方政權合法化,同時在明年舉行的選舉之前將昂山素季排除在政壇之外。
(來源:亞太日報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