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在8年中未遵守歐盟法律,沒有將112,490項刑事判決報告相關國家,191名強姦、殺人犯可能在不被察覺的情況下離開英國前往其他國家。
據《衛報》報道,記錄丟失的重罪犯大多具有雙重國籍,包括109名殺人犯、81名強姦犯和1名強姦殺人犯。按照歐盟法律,他們在英國的犯罪信息應提供給原籍國家,英國刑事記錄辦公室(Acro Criminal Records Office)有義務向當地警方發出警告。而數據缺失的意味着,罪犯的原籍國對他們是否回到本國一無所知。
報告明確顯示,至少6年前,英國官員就已意識到全英警察計算機系統(PNC)存在嚴重問題,並上報英國內政部高層處理,直到約兩年後的2017年1月,一份修復軟件的請求才提交給內政部,但再次被推遲。一份會議記錄稱,由於可能造成聲譽影響,英國內政部對重新報告2012年的刑事記錄“感到緊張”。
據報道,在這期間,英國警方與內政部保持溝通,但對歐洲執法機構保密,儘管他們負有法律義務。一年前被媒體曝光後,英國議會才得知此事。
“只要有一個人跨越國境後再次犯下重罪,人們會問:怎麼不知道他有過前科呢?”歐洲議會公民自由委員會荷蘭成員索菲·維爾德(Sophie in 't Veld)表示,這一醜聞引發了人們質疑英國是否會遵守脫歐協議中達成的安全數據共享的約定。他提出,英國在作爲歐盟成員國期間就未能履行其義務,現在歐盟能夠對其施壓的方法更少了。
英國內政部影子大臣肯尼迪勳爵(Lord Kennedy)對此事迴應稱,這是一次“災難性失敗”,內政部的紕漏和隱瞞給警方聲譽的損害再怎麼強調也不爲過。英國政府發言人表示,81706份遺漏的刑事記錄目前已發送給相關的歐盟國家,與這次紕漏相關的人員都將面臨審判。
(來源:海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