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內閣26日召開會議,批准了國家安全穩定委員會的建議,決定將緊急狀態法實施時間再延長一個月至6月30日。
泰國總理府發言人表示,延長實施緊急狀態法是爲了防止境內新冠肺炎疫情反彈。而隨着泰國疫情趨緩,政府也將出臺進一步的解封措施。
此前,爲防控疫情蔓延,泰國宣佈於3月26日至4月30日實施緊急狀態法,之後又將實施期限延長至5月底。
近期,泰國疫情趨於緩和,連續多日新增確診病例爲個位數,甚至有數日零增長。泰國政府已採取了兩輪解封措施,包括大型商場在內的一些場所已重新營業。
泰國新冠肺炎疫情應對管理中心26日通報,當天新增3例確診病例,均爲輸入性病例。至今,泰國累計確診病例3045例,其中治癒2929例,死亡57例,仍在院治療59例。
(來源:中新網)